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

申请“三助”岗位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16]16

各学院、设岗部门:

根据本学期学科、学院、部门调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研究生“三助”的岗位申请工作与考核工作同时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工作

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共设置岗位215个,拟聘491人。请各设岗部门、学院组织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一)岗位及酬金:申报岗位见岗位设置表(附件1)。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岗位,酬金300//人。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学院批准,于71日(周五)17:00前到所申报岗位(见附件1)面试,由岗位责任人负责考查该生工作能力、工作时间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并在申请表填写面试意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设岗部门、学院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分别留存备案

2.设岗所在部门、学院负责汇总填写《“三助”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对面试意见为“不适合”的研究生,设岗部门、学院也需一同汇总入附件3,由学生处视岗位申报情况作统一调配。

(三)材料报送:各设岗部门、学院于76日(周三)17:00前将《申请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4号窗口,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sc_zzb@163.com

(四)注意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中的岗位编号和名称一定要与岗位设置表(附件1)完全一致,以免出现错报现象。

 

二、本学期在岗“三助”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及程序:本学期经批准承担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均须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导师、任课教师)组织实施。研究生本人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担任“三助”工作一学期(含)以上并考核合格者,获得实践活动2个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拥有应聘资格。

    (二)材料报送:用人单位对研究生进行聘期考核后,《考核表》一份留存用人单位,另一份由研究生上交所在学院留存备案。用人单位汇总考核结果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4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xsc_zzb@163.com。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76(周三)17:00前。

请各单位一定按时报送岗位申请表和考核结果,否则将影响该部门助管本学期“三助”工资的正常发放。

    联系人:宋扬,联系电话:85950937

 

附件1、“三助”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三助”岗位申请表

附件3、“三助”岗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4、《青岛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

附件5、《青岛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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