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5月29日,青岛大学基础医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浩园医学综合楼B523党建活动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会。
政策领学,明晰责任边界
《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中关于科研失信行为界定、调查程序及处理措施的核心条款,明确将“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数据”、“买卖论文”等八类行为纳入失信范畴,并强调高校作为调查处理主体,需建立“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全链条机制。结合《教育部指导意见》中“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亓慧书记提出,学院党委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学科评估、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案例剖析,强化警示教育
会议集中学习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中关于论文署名争议、数据造假等典型案例的处置流程。结合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近年查处的学术不端案例,剖析了部分教师因“侥幸心理”篡改实验数据、学生为“毕业达标”代写论文的深层原因,文件明确了“学位论文涉嫌造假由学位授予单位牵头调查”,要求导师在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实验记录本—原始数据—论文稿件”三级审核机制。
科研诚信是学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此次学习会是青岛大学基础医学院落实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关键举措。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入脑入心,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