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开新课试讲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为加强教师开新课的管理,切实保证新教师开设的课程教学质量,依据《青岛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青大教字〔2015〕1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夏季学期、2018年秋季学期教师开新课的试讲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开新课的范围

教师开新课是指教师第一次讲授的课程,包括老教师第一次讲授的课程和新引进教师讲授的课程。

二、教师开新课授课资格及要求

1.新进教师需先担任其他主讲教师的课程助教至少满3个月,承担实验课程的新教师须到实验室工作一学期,经学院考核合格。

2.2017年新入职教师需参加教务处举办的教学能力提升班培训满26学时并考核合格,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方可开课。

3.教师开新课前,应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对照教学大纲选定合适的教科书(通识教育公选课若无教科书,须编制完整的课程讲义),编制好课程教学日历,并提前撰写课程教案、编写课程讲稿。

4.教师开新课须经学院组织试讲,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论证,并进行教学文档检查,认为达到教学要求后方可授课。

三、课程试讲工作安排

1.试讲时间。新引进教师讲授的课程试讲时间须为完整的1课时,即50分钟;老教师讲授的新课程试讲时间为30分钟左右。

2.文档检查。教师试讲前需准备好课程教学大纲、教科书、教学日历,撰写至少一学期课程1/3的教案,编写至少3节课程完整的讲稿(或课件),并将教学文档的有关信息填入《青岛大学开新课试讲环节教学文档一览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于5月15日前交由基础医学院教科办,由学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讲。

3.试讲。学院将于排课前组织教师开新课试讲工作,并同时在试讲现场进行教学文档展示,试讲前学院应随机从教师准备的3课时中抽取其中1课时进行试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对新开课程试讲环节材料的审查后对新开课教师进行打分后,学院将结果反馈至大学教务。

 

 

基础医学院教学办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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