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医学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统招研究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

作者:王爽 时间:2016-09-05 点击数:

医学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统招研究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

序号

项目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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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调整课表

第1周

受理任课教师特殊原因的调课申请。

《青岛大学研究生调课审批表》

1、为保证教学秩序有序进行,请严格按课表授课,没有特殊情况不要调课。

2、各学院(系)于第二周及时汇总调课情况,报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各学院(系)将调课结果及时通知研究生督学。

第2周

集中调课,并将调课情况通知到任课教师和研究生

2

教学进度表

第3周

上交教学进度表

《教学进度表》

教学进度表由教研室和学院(系)备案。

请严格按照课表和教学进度表授课,有关领导及督学将进行教学检查。

3

重修手续的办理

第2周前

课程未通过的学生需要办理重修手续(未办重修手续,不能参加考试)

《重修申请表》

请准时通知到需重修的学生,手续一式三份,交医研办一份,任课教师一份,学院(系)留底一份,第二周后不再受理重修事宜。

4

英语免修手续办理

第3周前

学生英语免修手续办理,执行规定见研究生手册相关要求

《课程免修申请表》

通知学生查看研究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办理。

5

缓考及补考

第2周

公共课缓考及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缓考申请表》

专业学位课缓考及补考由开课学院(系)请按规定自行安排。并于第3周末前完成。第4周前将补(缓)考成绩单报医研办。

6

回收成绩单

考试结束后2周内

回收、核查专业课成绩(包括补、缓考成绩),上交纸质成绩单一份

《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系统模板2015级)》

打印纸质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学院(系)盖章,交医研办。

7

学生成绩管理


管理学生成绩


各学院(系)于9月5日-6日到医研办领取本学院(系)学生选修课程成绩单,并通知学生个人成绩,及时参加补考和重修。

8

考试安排

第13周起

根据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安排专业课考试

《研究生结课通知》《监考规则》

《考场规则》

《期末考试考场记录》

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9

排课工作开始

第14周起

依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专业课的排课


各学院(系)根据公共课安排的时间再安排专业课,请务必认真审核

10

教学工作量核算

第15周

按照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认真核算


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11

考试周

19、20周

考试周


请严格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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