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科技统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27 点击数:

请各学科于2017年1月5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jcyxyjkb@163.com,纸质版交至博雅楼102A办公室。

 

 

(转)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高校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对本年度自然科学研究情况进行统计。年度科技统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所有统计的数据将报送教育部,并作为评估学校相关工作的依据,数据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学校学位点申报等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对相关内容进行统计填报。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下载《2016年科技统计报表》及相关指标解释,组织教师填写并及时汇总,于2017年1月9日前将汇总后的科技统计报表电子版发至zxm@qdu.edu.cn,纸质版交至科技处综合办公室(办公楼131房间)。

注意事项:

1.新建校直属科研机构的人员与业绩暂时划归相关学院(学部),由相关学院(学部)负责组织统计工作;

2.各单位上报的统计结果将作为二级单位年度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的依据;

3.各单位在统计中若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我处综合办工作人员联系,我处将全力协助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

 

联系人:闫  婷  朱晓明

电  话:85950918   85953559

 

附件:1.2016 年科技统计报表;

      2.2016年度科技统计年报指标(解释篇);

      3.学科分类代码;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5.社会经济目标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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