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第四届实验教学大奖赛预赛实施细则
作者:李霄霞 时间:2017-11-08 点击数:
为确保基础医学院第四届实验教学大赛预赛顺利开展,我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召开工作会议,对竞赛时间、竞赛方案、评审标准、竞赛奖次等方面做出了修订,现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预赛时间: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预赛时间定于11月13日至11月23日,由各实验室自行安排预赛的实验内容、实验时间及地点,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学院,学院将协调各参赛教师的时间,以免发生冲突。
预赛方案:
1. 参赛对象及条件。各教学实验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实验教学的老师报名参加比赛,至少需选出1名教师参加学院预赛。预赛结束后将选出2名教师代表我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至少已完成一年实验教学,承担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在职专、兼任实验教师,且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的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无故不参加比赛。如果实验室没有人员参加比赛,年底将影响该学系的绩效考核。
2. 观摩教师要求。预赛期间,各实验室应组织不少于本实验教师数1/3 的教师参与观摩并给参赛选手评分,其中分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及近两年进校的实验教师应当优先观摩比赛,若观摩教师人数比例达不到学校要求或者无观摩教师参与评分的学院,学校将收回分配的决赛名额。观摩教师将参与所有参赛教师的预赛,预赛报名结束后,具体的预赛时间、地点公布后请自行安排好时间以便参与预赛评分工作。
3. 观摩学生要求。各教学实验室负责听课学生组织工作,参加听课的学生须为参赛教师曾经授课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20 人。
4. 教学文档展示。各教学实验室在预赛时应组织参赛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实验报告等教学文档展示。
5. 预赛评选结果计算公式:
专家评委打分占70%,观摩教师打分占30%。
所有参赛教师比赛名次根据分值高低排列,得分排在前两名的教师将代表我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6. 预赛评分标准。见附件1。
青岛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