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孙静静 时间:2019-05-31 点击数:

 

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4号)要求,决定举办第五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岛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以“敢为人先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为目的任务,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和创业能力搭建平台;以大赛为牵引推进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挖掘和培育一批与学科联系紧密、有一定科研实力、富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质的“种子”项目;打造有内涵、有活力、有突破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成器、成事、成功。 

二、参赛项目要求及类型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具体要求及类型详见各赛道方案。

(五)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且未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不重复授奖。

(六)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 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 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 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 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四、参赛项目数量

(一)学院须达到15%的在校生参赛率;高教主赛道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数一般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20项以上;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一般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2项以上;推荐国际赛道项目一般不少于3项。

(二)晋级省赛的名额以6月30日24时各院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进入校赛阶段的报名项目数为基数按50:1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考虑各院校赛事组织、上届大赛获奖等因素进行调整。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合并计算晋级省赛名额。

五、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银奖、铜奖,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根据参赛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获奖数量。

六、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活动实施阶段(4月4日—5月27日)

各学院(部)及职能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召开学生参赛动员大会,并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二)项目申报阶段(5月28日—6月5日)

参赛人员确定项目选题,登录第五届“互联网+”大赛官https://cy.ncss.cn/进行网络申报(网站操作指南见附件1),并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或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或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商业计划书中。商业计划书以“项目组别+学院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例如:创意组+自动化学院+智能快递)。

高教主赛道:填写《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项目申报书》(附件2)、《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项目汇总表》(附件3),将项目申报书、项目汇总表和商业计划书6月4日前纸质版交至基础医学院学院教科办慎行楼22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jcyxyjxb@163.com,邮箱主题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高教主赛道”,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即可。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填写《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申报书》(附件4)、《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商业计划书,于6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djcyxyjxb@163.com纸质版送至基础医学院教科办慎行楼220,邮箱主题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即可。

3.项目审核阶段(6月6日—6月11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团队报送项目进行审核,符合参赛条件和参赛要求的优秀项目进入初赛。

4.初赛阶段(6月12 日—6月19日)

评审专家对各团队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进行盲审。

5.决赛阶段(6月29日)

参赛团队重新提交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并进行项目展示,组织评审专家结合申报书、商业计划书和团队答辩展示情况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孙静静 83780050 

 

 

附件1:“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2: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项目申报书

附件3: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项目汇总表

附件4: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申报书

附件5:第五届青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汇总表

附件6: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参赛指南

附件7: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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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医学院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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